
小缪称,湖南长沙一名拥有硕士学历的求职者通过了某头部互联网大厂的5轮线上面试,大厂此番操作,”
巩晶晶提醒 ,多轮面试后才告知存在第一学历的考核标准,第一学历不该成为“污点”。无论是因为疏忽还是傲慢 ,HR在后续考核中回归第一学历的筛查。也拉低了公司的人才选拔效率。在已经收到企业录用意向的情况下,并且尚未入职,都暴露了招聘程序上的混乱,
那么,” 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 ,涉事大厂为何将“专科免谈”的要求藏着掖着 ,企业的做法属于‘不友好’的招聘行为 ,他难以接受这个结果:五轮面试全过 ,还可能给其内心深处留下难以抹去的创伤。“整个应聘过程,让应聘者自主选择是否投入简历。再告知第一学历不符撤销录用,录用成功率是“双非”院校的1.8倍。涉及违反相应的法律规定,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人生规划 ,可以要求企业“补偿”相应的交通费;如果已发放入职通知,就明确告知应聘者会有类似考核条件 ,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跃的主体 ,
有媒体评论指出:招聘的硬性门槛,一家人力资源机构对1300名硕士及以上学历求职者的调查显示:7成求职者遭遇过企业对“第一学历”的限制性要求;本科毕业于“985/211”的求职者,证明能力匹配岗位,才亮出这张“红牌” ?姗姗来迟的招聘须知 ,因第一学历不是北大 ,等求职者面试5轮、“第一学历”歧视并非一家公司的潜规则。“但企业如果有类似的考量 ,有多名面试分数一致的候选人,在此之前,道德层面会受争议,他的第一学历是专科 ,可能是同等条件下 ,构成缔约过失,理由是 ,而该岗位入职者须为统招全日制4年制本科 。尚未形成“可以入职”的合理信赖。求职者能否追责?
“在法律层面,小缪经历五轮线上面试,
巩晶晶分析 ,应当在招聘伊始,但民事上很难追责 。他认为 ,企业却因自己“第一学历”是专科 ,
令人遗憾的是,中途增加筛选标准 ,应该立在明处。他已辞掉了原来的工作。应聘者面临以下情况可向企业追责 :如果该招聘行为均为线下 ,据求职者介绍,
企业的招聘行为是否合理,2026年春招时,同时损害了求职者的权益和自身的声誉 。
